为各课题及子课题承担单位:
“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专项(简称“标准专项”)是科技部落实“人才、专利、标准”战略的一项具体措施,具有非常高的战略意义,另一方面“标准专项”是十二个重大科技专项中最具综合性和挑战性的专项,其协调及管理难度都很大,为确保“标准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客观、全面评价“标准专项”的最终实施效果,加强对 “标准专项”的管理,科技部、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经研究决定引入过程管理机制,现将有关过程管理的事宜通知如下:
1、过程管理方式包括:定期报表、实地抽查、电话询问等。
2、标准专项办公室委托北京科环科学技术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科环中心”)作为标准专项的过程管理信息汇总单位,负责电话询问、“课题(或子课题)阶段进展情况调查表”(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的发放、接收、催缴、信息汇总、阶段执行情况评价等相关工作。
3、标准专项办公室依据调查信息定期对各课题及子课题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价,并作为课题及子课题分期拨款、滚动支持及验收的重要依据。
4、调查表填报范围:“标准专项”的课题承担单位、子课题承担单位。
5、调查表报送时间
季度报送:第一次报送的时间是2003年7月25日以前(报送材料包括附件1-3)。之后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内报送调查表。
节点报送:在取得阶段成果时需报送阶段成果总结及相应的附件。
6、报送程序
课题承担单位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内将调查表通过E-mail方式报送到科环中心,盖有单位公章的纸制调查表一式两份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内邮寄(或递送)到科环中心。
子课题承担单位在按上述程序报送的同时, 需将子课题调查表报送至相应的课题承担单位。
7、该通知由课题承担单位转发至子课题承担单位。
8、信息汇总部门的相关信息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科信息市场134号
邮政编码:100038 E-mail:stdc@public.bta.net.cn
电 话:(010)58882201
标准专项管理办公室
二○○三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