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卫生医师培养工作,适应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方案(试行)》要求,按照我市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整体安排,现将2026年培训招收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疾控机构中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并已获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或符合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需要接受培训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以2024年以后入职人员为主,2024年之前入职,已从事公共卫生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由就业单位酌情选派参加培训。
二、招收程序
2026年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与录取、报到与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渠道: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
2.报名时限:7月15日8:00—7月21日24: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s://bjzyy.wsglw.net)首页注册账号,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二)资格审核
1.就业单位初审。各委托培训人员就业单位登录单位账号进行初审,时限为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2.区卫生健康委复审。由就业单位所属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复审工作,复审时限为202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3.市卫生健康委终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终审,终审时限为2026年7月23日至7月27日。
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招录平台查询各环节审核状态,待市卫生健康委终审通过后,自行打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署确认。
(三)考核与录取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核录取工作,该项工作由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筹组织,志愿录取期限为7月28日至8月2日。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9月1日前安排招收的全部2026级公共卫生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同时综合报考人员信息、培训基地接纳容量统筹部署培训事宜,相关方案同步报送市疾控局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新招收公共卫生医师原则上从9月开始接受培训。
(二)各区疾控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区疾控中心做好符合参训条件人员动员报名、选派输送等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参训人员规范化培训期间学习事宜。参训人员培训阶段人事档案由就业单位统一保管,工资薪酬、基本福利待遇及各类社会保险等待遇均由就业单位按标准足额保障,并依规统一组织参训人员报考执业医师资格。
(三)培训基地须全面落实参训人员接收筹备工作,完善配套保障条件,保障基地日常运行有序;规范统筹培训全流程组织实施,从严把控规范化培训教学质量。参训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培训基地结合其在岗培训综合表现出具书面考评意见,反馈至参训人员就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由就业单位依照考核管理流程办理。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照本通知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完成线上信息填报,提交真实、完整、规范的申报材料。招录全过程请持续关注招录平台、市疾控中心官方网站发布的各类公告通知,务必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及时接收培训基地考核、录取等相关通知。
(五)参训人员完成全部规范化培训任务后,须返回就业单位履职;培训基地所属单位严禁擅自截留、留用外单位选派参训人员。
四、参培人员统计
请各区疾控局填写《北京市2026年度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统计表》(附件1),加盖公章,于2026年7月19日前将PDF版推荐表通过市卫生健康委OA发送至市疾控局综合处侯宇(同步OA协同反馈至市疾控中心科教办于越)。
五、联系人及电话
(一)招收及录取政策咨询: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教办:64407255
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发展中心:83366904,83366905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处:55532016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4008880052(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1 北京市2026年度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统计表.docx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7月14日